胡某宇找到了!
聽到這個消息後,先是覺得釋懷,再就覺得痛心了。
一個這麽年輕的少年,失蹤了一百多天,親人牽腸掛肚日夜思念,到底是凶還是吉?總該有個結果吧,哪怕存在一絲的希望也不願放棄,但沒想到等來的是噩耗。
通報出來後,別說是親人,就是廣大不認識的網友和關心此案的人都深表痛心:胡某宇已找到,是縊吊,事發地就在學校附近的金雞山,是附近居民上山找雞發現的,經過DNA確定為胡某宇,身上有發現錄音筆,已交往權威鑒定中心等待結果。
事實已擺在眼前,雖然還有眾多網友覺得不太可能,但這就是事實。
在胡某宇找到之前,“這些人”脫不了幹係,在警方緊鑼密鼓地毯式搜索的時候,在家屬極度不安的時候,在所有關心此案的社會人士都希望有個水落石出的時候,“這些人”冒出來了。
網上有些賬號,以“找到了”“新宇出現了”等關鍵詞虛造聲勢用來吸引粉絲,騙取流量,以呼籲觀看直播,但實際上都為拚接視頻而且毫無關聯。
還有些利用神探李昌鈺的名號為此案發表聲明,說有可能被溶解,有可能集體犯罪守口如瓶等,李昌鈺認為,從以往的類似案件來說,一個十五歲的少年,自行離開學校的可能性不大,因為沒有痕跡。李昌鈺說:我沒有去現場,不能胡說,隻談類似案件的情況,從已經知道的情況看,人已經被害了,就藏在學校。往往沒有漏洞的犯罪,需要一個精明的頭腦,冷靜的心態,還有一種情況,就是集體作案,統一口徑。
但在記者采訪時,李昌鈺表示,自己早已不再接案。
還有些人發布說,"二樓白布裹屍""後山發現帶血衣被""後山發現實驗室""化糞池發現碎骨 SUV 汽車運人"等。
還有些發布說是“光頭”老師作案,是化學老師被氣化了等等。
實際上“這些人”發布的均係謠言。
他們“這些人”對該案以及社會輿論有一定的影響,帶偏了節奏,人心惶惶。
因此,“這些人”必須得揪出來問罪,造謠誹謗的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,情節嚴重的,將構成犯罪。
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重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
總而言之,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不要試圖以身試法,受害者家屬已悲痛萬分了,還以造謠來用於吸粉騙流量,真的沒有人性,因此,希望有關部門將“這些人”也繩之以法。
胡某宇案件相信警方最後一定會還遇難者以及家屬一個公道,再次呼籲:不傳謠不信謠!